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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17級印刷工程系系實習問題 |
發件日期:2019/10/21 12:45: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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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件內容: |
尊敬的校長您好,我是17級印刷工程系學生家長,我想問一下關于今年印刷系實習安排的問題。今年我聽孩子說學校強制性安排學生到固定單位實習,沒有自主選擇這一個渠道是嘛?但是為什么我親戚的孩子其他系部上學卻可以自主選擇。這是系部安排呢還是院部安排呢?還有就是以前是11月份開始實習,離校必須簽訂三方協議和安全協議,為什么現在馬上十月底了,我還沒聽說需要簽訂協議這一回事呢。麻煩校領導核查一下這個事情,方便的話郵箱回復一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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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情況: |
吳超 2019/11/11 17:12:33 回復了此郵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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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內容: |
學院對于頂崗實習安排有專門規定,可到學院官網或教務處進行咨詢,您反映的情況在其中也有規定。此外,您提到的實習協議和安全協議是必須要完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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